东莞发布重磅新规!10月1日起楼盘严禁利用在建工程设置售楼处

发表时间: 2024-06-27 02:50:29 作者: 爱游戏体育登录网页版入口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建商品房项目售楼处和样板房设置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8年10月1日起,首次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将严禁建筑设计企业利用在建商铺、会所、幼儿园及其他在建工程设置售楼处,同时规定,样板房宜在在建工地以外设置,并搭设参观专用安全通道。

  根据《通知》,为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市住建局将采取“分类处理,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即2018年10月1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利用在建工程设置售楼处的商品房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现在的状况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建筑设计企业还应对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并且开展自查,并按要求整改落实。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东莞首次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将严禁利用在建商铺、会所、幼儿园及其他在建工程设置售楼处。如需设置售楼处,应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装修和使用,使用中应加强安全保护措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对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作为售楼处使用的,市住建局将按规定签发监督文书并对建筑设计企业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除了明确在建商品房项目设置售楼处的有关要求,《通知》还对样板房设置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建筑设计企业如需提供样板房供购房者参观,宜在在建工地以外设置。在在建工地内设置样板房的,应做好相关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参观者人身安全。同时,建筑设计企业应制定好参观路线,并明确样板房开放时间,进入现场参观人员一定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开放期间,吊臂回转范围覆盖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的起重机械一律不再使用;坠落半径覆盖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的,应停止一切上层作业。

  1. 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搭设前应按规定编制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严格按实施工程的方案进行搭设,搭设完成后组织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必须从进入工地大门后开始设置,且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坠落半径要求。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必须设置为全封闭,采用坚实的材料与施工区实行隔离,通道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导向指引。通道地面应平整、出入通畅,并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楼梯、扶手、栏杆等防护设施一定要符合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入口处应设置危险源警示及有关安全防护警示标志。

  4.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的单位应按要求对样板房参观专用安全通道进行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通知》还透露,自2018年10月1日起,市住建局将对在建商品房项目的售楼处、样板房及专用安全通道的设置和使用开展日常性检查,发现违规作业行为或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将对项目做全面停工,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建筑设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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