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24-02-09 19:04:45 作者: 行业新闻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办《门头沟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全方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本次治理行动持续至年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逐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2018年建筑施工事故的有效控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装饰装修、农村房屋拆建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
4.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整教育培训记录档案等情况;
5.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如: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等安全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拆除等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编制、审批等情况);
6.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2.“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备、牢固(“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
3.脚手架基础是否有沉降、损坏,架体是否有变形、倾斜,杆件是否有松动、弯曲,安全网是否有残缺、破损等现象;
4.临时用电是不是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要求,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漏电保护器、电气开关等电器是否灵敏、可靠;
5.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实施工程的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贾卫东、镇长崔兴珠为组长,主管副镇长王占胜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村村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1.镇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科):负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及时动员部署。
2.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总原则,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和本部门涉及建筑施工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建筑施工项目工作台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及时得到一定效果治理;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各村委会:做好本辖区涉及建筑施工的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并且开展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摸排,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及时得到一定效果治理;加强对本辖区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研究并及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15日-11月30日)。各村、各部门依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工作台账,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同时督促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个必须”的要求,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挂帅、指挥,研究制订详细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双随机”执法等形式,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不断扩大抽查检查涵盖的工程项目范围,充分发挥执法的震慑作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清单,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切实做到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信用惩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一)加强统筹谋划,突出治理重点。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着力加强中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通过整治重点,以点带面,以查促改,推动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二)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督促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建立台账,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要坚决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要做到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务必使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安全素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的利用目前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