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开展一项全市安全质量联合检查时间和内容公布!

发表时间: 2024-02-25 10:15:32 作者: 行业新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检查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2〕22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京建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质量信用体系、安全质量责任体系建设,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于2023年4月组织并且开展全市在施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成立联合检查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工作。

  成员单位:市监督总站、施工安全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市执法总队、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督机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督总站,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由市监督总站、施工安全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市执法总队联合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质量、市场行为监督机构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5个联合检查小组。各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市监督总站、施工安全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市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监督总站巡查科室主任担任。

  联合检查小组的检查项目通过“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以在施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

  一是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

  二是混凝土结构、防水工程、外墙外保温、建筑外窗、机电设施安装工程和涉及重要使用功能工程部位的实施工程质量情况。

  四是技术交底及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项目施工验收等重要工程资料签署情况。

  五是实施工程单位施工全套工艺流程控制及精细化施工水平情况,施工现场工艺样板间制度落实情况。

  六是监理单位按照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实施工程质量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

  七是参建主体落实建筑材料、钢筋质量、预制混凝土结构物件进场验收、现场使用等环节主体责任情况及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场监理制度情况。

  八是《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京建法〔2015〕1号)、《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通知(试行)》(京建法〔2014〕20号)、《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实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京建法〔2018〕6号)、《北京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实施方案》(京建发〔2019〕130号)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组织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体验式培训教育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验收与执行情况。

  五是《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中2023年度建筑施工领域治理内容落实情况。

  七是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棚、安全平网、安全立网的设置情况。

  十五是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应急预案以及现场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管理、安全防护工作情况。

  十六是施工现场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情况,严禁电瓶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区和办公区,电瓶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电动三(四)轮车、电动手推车等电动施工机械车辆的统一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

  十七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情况,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严防坍塌、火灾、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一是施工发包承包情况: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情况;承包单位资质与承揽工程范围匹配情况;合同履行过程中是不是真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工程、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情况: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与执业范围匹配情况。

  三是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劳务管理体系建立情况;专职劳动力管理员设置情况;劳务作业人员备案情况;劳务作业人员普培训情况。

  一是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二是在实施工程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绿色施工规程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恶劣天气期间严格按照预警要求落实应急措施。空气重污染预警标识牌按规定对外公示。

  五是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

  六是工程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降尘。

  十是建筑设计企业对建筑垃圾消纳情况做备案、实施工程单位按要求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

  十一是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信息编码登记,实施工程单位对进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联的内容要求开展检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一)各联合检查小组应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二)为做好此次联合检查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质量、市场行为监督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安全、质量、市场行为检查人员各1人参与联合检查工作,市监督总站根据检查日程对各区检查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请各区安全、质量、市场行为监督机构于3月27日16时前,将参加此次检查工作人员信息填入《2023年上半年联合检查参加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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