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年终岁尾和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3-08 13:23:12 作者: 行业新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且临近年终岁尾,气温逐渐下降,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是高处坠落、火灾、触电等事故的高发期,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函》和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宣安办〔2023〕59号)要求,为逐步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年终岁尾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入冬季施工期后,特殊的天气条件,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冬季安全生产的坏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持警惕,格外的重视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真实的情况,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或方案,切实有效地指导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实施工程单位要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明确冬季施工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度。施工作业前,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指导性,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二)根据天气变化,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巡查。在遇到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按气象预警停止室外作业,应采取比较有效的防范措施。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检查并督促实施工程单位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三)严格操作规程,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管理,各施工公司要认真做好日常及按时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防止机械安全事故,要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架体垮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保护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建质函〔2020〕495号),确保临边、洞口、井道、安全通道及防护棚、外脚手架、悬挑式钢平台等安全保护措施到位,防护栏杆、盖板、警示标识等设置规范,严格防范高坠事故发生。
(五)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动火作业审批,加强生活区、办公区、集中停放充电区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并且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按规定配备安装消防设施设施,生活区必须配备独立式烟感探测报警器。
(六)科学组织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责任单位要注重科学的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作业,不得忽视安全生产,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防因盲目抢工期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的单位要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立即开展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在建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巡查频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的责任主体,采取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移交查处等方式严肃处理。各相关的单位要逐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重视天气变化,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坚守岗位,恶劣天气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对出现的险情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年终岁尾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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