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即日起开展居住小区建筑外墙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发表时间: 2024-03-27 22:47:34 作者: 行业新闻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39 号)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防范化解高坠风险,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 年度居住小区建筑外墙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在前期高空坠物隐患常态化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聚焦重点、关口前移”的原则,将以下三种类型的房屋建筑列入专项排查整治计划。

  3、建筑附属构件采取 GRC、EPS、XPS 等易脱落装饰构件的居住小区。

  对已发生过房屋外墙脱落、建筑物附属构件高坠事故的住宅小区也同步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各区高坠处置领导小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部署辖区“百日行动”相关安排,明确任务、倒排计划、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做到底数摸清、隐患受控、措施到位,指导街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按照原定计划,指导各区继续开展好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属保障性住房外墙外保温质量整治工作。各区建设管理、房屋部门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切实摸清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区属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基础底数(建造时间、竣工验收、外墙材料等),建立“一小区一档”工作台账,可参照市处置模式或者结合实际自选操作手势,制定“一小区一方案”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治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予以技术上的支持。对其他类型住宅高坠风险小区,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建设管理部门,指导街镇按照《关于加强上海市既有住宅外墙高坠隐患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主体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及时启动外墙高坠隐患整治。各街镇负责本辖区内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等共同开展房屋排查。

  “百日行动”不划分阶段,采取排查整改同步推进模式。排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督促相关的单位落实整改。行动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落实安全警戒措施;对于要采取搭设防护棚等较大规模保护措施的,街道要指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实行先期处置,并做好托底保障工作。区建设管理、住宅管理等部门做好技术支撑等工作。

  各街镇要督促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指导业委会规范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主体开展高坠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各区建筑物高坠处置领导小组要建立双周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按照计划推进落实整改,并根据节点任务要求开展检查,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各区建筑物高坠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梳理汇总本辖区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情况,完成统计情况报送;于7月30日前全面完成“百日行动”工作,上述两份书面材料均报送至市建筑物高坠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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