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4-05 23:46:40 作者: 新闻中心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政策措施》,推进我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的水准和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住建厅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质量第一、责任意识,以“五化”工作法为抓手,以不发生质量事故为底线,以实现工程质量全方面提升为目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逐渐完备质量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质量需求,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质量监督机构考核。按照住建部第5号令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同时对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改制情况、监督力量情况和经费、车辆保障情况做深入调研。对未达到标准的监督机构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从而进一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二)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省、市、县三级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通过视频、现场等多种方式,组织多层次的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宣贯《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和新标准,逐步的提升监督人员执法能力。
(三)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公司应严格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认真学习《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指导图册》《吉林省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指导图册》,在施工活动中加强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要全方面推进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应用,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省在建的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均应使用手册平台。各地主管部门开展2022年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未根据相关要求应用手册平台的项目。
(四)开展施工标准化管理考评。组织并且开展省级和市级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评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在开展市级考评时应实现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全覆盖。未根据相关要求应用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的,不得申报省、市级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
(一)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活动组织工作,明确活动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要积极组织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参与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共同推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提升。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地主管部门要着眼切实提升质量,组织并且开展相关质量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重点推进质量监督标准化,并带动施工标准化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上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成效。
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活动的成效进行总结。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市、县两级部门的活动总结,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省厅质监站,电子版利用微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