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十大行动

发表时间: 2024-08-18 15:53:21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日,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十大行动的实施建议》。到2025年,和美乡村省市级示范村达到700个以上,省市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达到20个以上,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达到4个以上,建成具有泉水韵、黄河情、湖光美、山川秀和生态底色、产业成色、文化特色、保障本色、党建亮色的“四韵五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成为全面振兴的示范标杆。

  在组织机制提效行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每年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当年创建完成的示范片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每年召开2次专题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相关市直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示范片区创建、人居环境暨基层基础补短板等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在规划建设提升行动方面,依据市、区县国土空间规划,对全市村庄按照特色保护类、示范引领类、整治提升类等3种类型实施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到2025年全市示范片区及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布局。

  高质量编制示范片区、示范村创建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与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确保实现“眼前一亮、为之一振”“一区一特、一村一韵”,规划建设一批各美其美的泉韵乡居。

  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充分的发挥14支规划团队、101名规划师组成的常规规划智囊团作用。组建由市县有关部门、街道(镇)、村三级干部和村民、乡村工匠组成的“土专家”工作队,逐村把脉问诊,确保规划符合民意、落实落地。

  在资源要素集聚行动方面,将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创建作为支农资金优先重点保障领域,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支持。鼓励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贷款,以及探索EOD等新型模式,多渠道筹资保障示范片区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落实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将合乎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示范片区。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示范片区内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的节余土地指标优先用于示范片区建设;复垦后的耕地,具备条件的建设成为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的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区内高标准农田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在产业发展提质行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文则文、宜游则游,每个示范片区培育1—2个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大力开展乡村经营,提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成效,发展休闲农业、民宿、电商、露营、康养、文创、夜集市、研学基地等新产业新业态,举办各类乡村赛事活动。在具备条件的示范片区设立“创业园”。

  在人才队伍筑基行动方面,实施在外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注重从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完善村干部后备人才递进培养机制,探索村级后备力量互派挂职、跟班锻炼等机制。市区县每年组织村级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定期举办示范片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下的村,每村选派1名帮村、动员1家企业团体联村、打造1个农业产业项目;探索开展选聘“乡村振兴金融专员”,选派“乡村振兴科技顾问”、“乡村振兴文化顾问”等工作;构建形成“1+1+1+N”帮扶共建格局。

  凝聚专业人才队伍。培育、招引乡村规划、治理、建设、运营等专业人才,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吸引大学生、能人、农民工、企业家等回农村,推动“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在示范片区落地见效;在金融支持、技能培训、工作待遇上为人才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

  在环境整治更新行动方面,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示范片区内实现清洁村庄创建全覆盖。持续开展农村“四大堆”、通信弱电线缆、残垣断壁专项整治,开展高速口、国省道沿线人居环境重点整治。开展农村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提升农村殡葬服务保障水平。试点开展农房改造、降围透绿等“微改造、精提升”工作,推动民居有机更新。

  巩固农村改厕工作成果,健全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智能化管护模式。科学安排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时序和任务,推动黄河流域5个区县基本实现全域治理,示范片区内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奖补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解决短板弱项问题。

  加大农村公益岗开发力度,强化公益岗人员规范管理使用。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以工代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在农村改革增力行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公益性市场化运维新机制,推动集体资源资产应入尽入,在公开有形市场上充足表现价值。巩固拓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推动集体资产股权增量扩面。

  实现示范片区内村庄“三变”改革全覆盖。在“三变”改革的基础上,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落实单村独资、多村联建、村企合作等模式,试点组建强村公司,以物业管理、劳务服务、工程建设等为主营方向,探索可行路径和发展模式。

  在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方面,聚焦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产业,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数字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标杆样板,农业数字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抓好32个市级数字乡村试点镇(街道)建设任务。优先在示范片区、接推进区、和美乡村示范村、美丽宜居乡村、文化体验廊道重点村中选择村庄,推动数字化深度嵌入产业、建设和治理,打造数字乡村样板区。

  在乡村治理提档行动方面,深入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十大行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分类提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蝇贪”、“蚁腐”。

  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效能,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村居建设,坚决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现象,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精神文明升级行动方面,加强移风易俗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恶俗婚闹等重点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治理。做好“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选树工作,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

  与农家书屋建设相结合,推动泉城书房及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优先在示范片区设立服务点。组织并且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百姓村晚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深化实施免费送戏工程。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农民趣味运动会,创新开展中华传统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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