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9-30 15:22:40 作者: 安全防护棚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5个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精神,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决定于9月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紧紧围绕“政策法规宣贯、主题活动宣传、观摩交流活动、专项治理、监督执法检查、质量大讲堂活动”等活动内容,深入推动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我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水平。

  (一)广泛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宣贯。各县(市、区)住建局、行业协会(学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

  (二)集中开展一轮主题活动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局、行业协会(学会)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精细组织一批现场观摩交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举办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我局将参照省住建厅做法,举办本地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通过质量月活动集中展示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推动我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持续深化一个专项治理。以住宅工程防渗漏、防开裂、防脱落等内容为重点,深化质量普遍的问题治理行动,逐步提升质量普遍的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宣传册、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

  (五)认真开展一轮监督执法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围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活动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一轮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好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检验测试、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专项检查,适时开展第三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六)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各地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上的问题为导向,利用党建活动、技术交底等时机,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和法规,分析常见质量上的问题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养和训练。鼓励参建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工程技能大比武活动,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七)热情参加行业大赛。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将组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比对试验活动,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的机构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充分展示质量检验人员技能素养和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技能”的工匠精神和“尊崇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学习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典型。依托“质量月”线上云观摩平台,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治等内容,参与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

  (九)办好“群众咨询日”、“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行业协会(学会)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要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

  结合省住建厅开展“质量月”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加大对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开展一次“质量月”送服务下基层活动,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思。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应用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治理、数字化监管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上的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上的水准提升。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告。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请于9月15日前报送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联络员回执(附件),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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