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消联勤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12-07 22:10:38 作者: 安全防护棚
为了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扎实推动“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和电瓶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发动消防救援站人员广泛参与到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当中,逐步的提升社会面的火灾动态监管和预警能力。现就逐步加强防消联勤工作通知如下:
各消防救援站结合熟悉演练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居民居住小区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巡查,重点纠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护网、防盗窗、广告牌等障碍物,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
此项上班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由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各消防救援站在常态工作日开展防消联勤工作,原则上每天巡查单位数量不少于3家。
⒈检查单位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进行划线标识;消防车道上方、建筑消防扑救面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⒋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堆放杂物、锁闭出口等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护网、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确需设置防盗网时,应易能从内部开启);
⒌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门及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开启方向是不是真的存在影响开启的障碍物;
各消防救援站开展防消联勤工作一般以班组为单位,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巡查并如实填写《消防救援站防消联勤工作记录表》,对于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督促单位立即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救援站下发《消防救援站火灾隐患整改告知书》指导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涉及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不按照整改期限要求整改的要及时填写《消防救援站移送案件通知书》抄报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
⒈在防火巡查期间需向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宣讲消防法律和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并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讲明风险危害,促进单位提升自觉安全防范工作。
⒉各消防救援站在防火巡查期间应当组织单位员工对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疏散逃生技能进行现场培训,并指导单位修订完善灭火疏散预案,适时进行实地演练和现场辅导。
⒈各消防救援站在开展防火巡查时,要全程佩戴和开启相关设备,做好全程记录。
⒉各消防救援站要落实隐患“日查日报”机制,安排专人统计汇总《消防救援站防消联勤工作记录表》,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每周会进行分析研判,总结工作情况并通报有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