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放27个安全体验馆

发表时间: 2024-11-17 07:40:26 作者: 安全体验馆

  11月13日上午,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携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一把手上线”直播室,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回应市民群众的关注关切。

  今年以来,全市共集中开放安全体验馆27个、科普场馆15家、应急训练基地25家,累计接待参观1.5万人次;组织展览、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现场咨询1558场次,开展知识竞赛343场,参加人数超20万人次;开展“敲门行动”“入户提醒”“上门培训”活动2977次,覆盖8303家单位场所;组织并且开展综合演练294场,专项演练945场,消防逃生、应急避险演练4495场,累计参与人数达115万人次;投放公益宣传片1895条;发送公益短信328462条。

  南通滨江临海,每年台风季我们都面临双重挑战,不仅要维护陆地安全稳定,还要做好海上台风防范工作,保障风电运维船和渔船安全等。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我们制作推出科普短视频,通过主流媒体公众号、地铁、电梯屏幕、户外大屏等多渠道投放,向广大市民普及强对流天气防范避险知识。我相信,有市民朋友的支持和参与,我市防灾减灾科普宣教的覆盖面与影响力将慢慢的变大,老百姓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应急处置能力也将越来越强。

  我是海安一家单位的职工,之前单位接受安全检查时,由于存在违章作业行为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我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同样被处罚。单位处罚结果在网上公开,属于失信行为。我担心个人处罚结果是否也会在网上公示,对个人征信、子女上学等产生影响?

  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个人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在网站公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也精确指出,仅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那么,如何界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呢?应急部发布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涉及以下情形,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是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二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三是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您所描述的因违法作业而受到的行政查处,并不包含在这些情形之内,所以请您放心,不会对您的个人征信和子女上学产生影响。

  我们是一家化工企业,其中部分班组涉及加氢氧化等高危工艺。班组的班长需要取得其中一项高危工艺的特种作业证,还是取得所涉及的每项高危工艺特种作业证呢?

  对于化工企业而言,如果班组长所负责的班组装置涉及多种高危工艺,那么班组长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本岗位涉及的所有相关装置高危工艺的特种作业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经常看到身边一些亲属和朋友有家庭应急包,我想问一下,普通市民该怎么样申领家庭应急包?

  家庭应急包是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而配备的便携物资包,通常包含维持生命的应急食品、水、药物、急救工具,以及一些基本生活用品和自救互救的必备品。

  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格外的重视家庭应急包在减轻灾害风险中的非消极作用,每年在全国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特定时段,通过组织应急演练、培训教育以及宣传科普等一系列活动,向热情参加的市民家庭发放家庭应急包,旨在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知识,提升市民群众的灾害防范能力。

  近3年来,通过政府主导、家庭参与、社会助力的方式,全市已累计发放家庭应急包28000余套。家庭应急包已被列入2025年南通市民生实事项目,计划采购4000到5000套发放给市民群众,以进一步提升家庭应急包的配备率,有需求的市民朋友可关注所在地应急部门、街道、社区发布的相关信息,热情参加防灾减灾各类活动并进行申领。同时,我局还计划于明年制定发布《南通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市民朋友可依据自己实际需求,参照该清单自行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家庭防灾应急准备。

  安全无小事,隐患等不得。针对每起事故或事故隐患都需细致分析原因,掌握基础资料,指导和推进企业的应急安全,保障市民平安生活。

  对今后应急安全工作,我建议要坚持依法管安全,加律法规普及力度,严格执法。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对一些事故案例进行宣传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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