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3-12-09 07:21:05 作者: 安全体验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隆基”)之间的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年度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2016年3月25日和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随着2016年市场需求的迅速增加,公司加大了原规划扩产项目的实施规模,预计2016年全年向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沈阳隆基购买设备及备件金额将有所增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春安和钟宝申先生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和新项目的有序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主要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沈阳隆基之间的2016年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司与另外的关联方的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保持不变。新增预计情况如下:

  ④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⑤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配件研发、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二人在大连连城担任董事一职,其中李春安为大连连城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连连城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15年12月30日,大连连城资产总额68,509.22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36,197.2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806.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3.93万元。

  ⑤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超导磁、电磁、永磁、磁选、磁力除杂、磁力起重、电磁搅拌设备、磁应用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矿山设备、冶金设备、能源设备、环保设备;技术咨询,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0日,沈阳隆基资产总额56,810.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41,033.44 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421.92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4,157.04万元。

  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二人在沈阳隆基担任董事一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沈阳隆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别的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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